一个“抠门”乡巴佬如何做成全球最赚钱的公司,家族财富超过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总和?秘诀在2个字。 1985年,一个名叫山姆·沃尔顿的人成了美国首富,一窝蜂跑去他家采访,以为会见到一个开豪车、住豪宅的大亨,结果只看到一个头戴打折棒球帽的老人,开一辆破旧的货运卡车。 山姆·沃尔顿的一生,可以概括为一个词,小镇。小镇出生,小镇长大,小镇创业,小镇去世。他能做成沃尔玛,关键也在小镇。 他七八岁起就在镇上卖报赚钱,挨家挨户推销,这样的经历让他对卖东西产生了极大的热情,也让他从骨子里就形成了“绝不乱花一分钱”的意识,这成为他和日后做沃尔玛的。 1945年,27岁的他辞去售货员的工作,决心自己创业。他向岳父借了2万美元,加上自己攒下的5000美元,开了一家折扣商店。 为做到这点,他没有像其他商店一样选择固定供应商,而是想尽办法寻找最低价的供应商。他白天在店里工作,晚上就开着旧拖车到处他能找到的低价商品。 他发现,一般情况下,女裤进价是0.8美元,卖1.2美元;但如果降价到1美元,会卖出3倍的货。 这就是著名的“女裤理论”,道出了十年后才流行的折扣营销的精髓:薄利多销。1962年,他开了第一家沃尔玛店,招牌语是“天天平价,保你满意”。低价成为沃尔玛的招牌。 低价的背后是他的小镇商业之。最初为第一家商店选址时,他的标准是,“人口过万的小镇不考虑”。 当时是1950年代,美国人跑到大城市工作,大型商店都开在市中心或城市周边。但山姆只想在小镇卖东西。 随着汽车和电视的普及,小镇居民想赶时髦,看看城里在流行的新玩意。只要一家店里有低价商品,品种非常丰富,他们就会开车来购物。 靠这条美国特色的“小镇包围城市”的开店之,他把赚来的钱都用来开新店,把沃尔玛店从一个州开到下一个州。 这对从不乱花一分钱的山姆而言,是不能的痛苦。为开新店,他向店里的经理和亲戚借遍了钱,还出让部分产权,让他们成为合伙人。 有认为他的小镇商业之不会长久,甚至有研究说沃尔玛是“小镇商业之敌”,称“沃尔玛每开1家店,就有14家本地商店倒闭”。 十年间,沃尔玛超市增加了244家,利润从120万美元涨到4100万美元,市值从1.35亿涨到500亿美元。1985年,他成为美国首富。 1992年,他坐在轮椅上接受美国总统授予的总统勋章,被称为“创业”的代表。几个月后,他因病去世,留下一本传记《富甲美国》,被奉为全球零售圣经,影响了贝佐斯、刘强东、雷军等众多企业家。 50多年来,他每天4点开始工作,每周六开晨会,花3小时过目所有分店的数据,带着几百名员工讨论本周数据和下周的促销办法。 一生都住在小镇的他,从不觉得奢侈是必要的。尽管全家从草根变成了全美最有钱的家族,他却极力反对过奢侈生活。 他唯一的爱好是开着破卡车带上猎狗,去猎捕鹌鹑。这也是他在沃尔玛总部的小镇本顿维尔度过大半生的原因,在那儿他可以在4个州猎捕鹌鹑。 转发他的故事到朋友圈,发截图到后台,就有机会得到他的传记,《富甲美国:沃尔玛创始人山姆·沃尔顿自传》 推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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